不只是剃頭換僧袍:揭開「十三重難、十六輕遮」的真實出家條件

不只是剃頭換僧袍:揭開「十三重難、十六輕遮」的真實出家條件

在許多人的想像中,出家似乎是一條充滿神祕色彩的道路。有的⼈認為它僅是剃除三千煩惱絲,換上一襲僧袍的簡單儀式;也有些人則視其為逃避塵世煩惱的避風港。然而,真實的佛教出家,遠非如此單純。它是一項莊嚴而神聖的生命抉擇,是個體發起無上菩提心,為求解脫生死、利益眾生而踏上的修行旅程。

成為一名正式的僧團成員,不僅需要堅定的內在發心,更必須符合佛陀戒律中一系列嚴格的資格審核,並遵循一整套嚴謹的受戒儀軌。本文將深入探討出家的心態準備、具體資格條件,以及漢傳中國佛教中「三壇大戒」的詳細程序,為有志於此或希望深入瞭解的讀者,提供一份完整而細緻的指南。

出家的心態與內在準備

在探討具體的資格條文之前,我們必須先了解,出家最重要的基石是「發心」。缺乏正確的發心,即使外在條件全部符合,也難以在僧團中安住,更遑論成就道業。

發起出離心與菩提心

真正的出家,源於對世間法深刻的體悟。這並非消極避世,而是認識到世間的榮華富貴、名利權勢、情愛糾葛,其本質皆是無常變幻、苦樂交織,從而生起超越輪迴、解脫煩惱的「出離心」。星雲大師曾言,一個出家修行者需有「出世的性格」,對世間名利不眷戀、不需要,也不相應。在出離心的基礎上,更要發起「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菩提心。出家並非只為個人了脫生死,而是要將自己奉獻給佛教與眾生,以弘法為家務,以利生為事業。

建立堅固的信願

《華嚴經》雲:「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對佛、法、僧三寶的堅定信心,是出家之路的根本動力。這包括:深信佛陀是圓滿的覺者,其教法是真實不虛的解脫之道,僧團是傳承佛法的清淨和合眾。有了信心,還需發起大願,如「四弘誓願」——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願力如同航船的羅盤與動力,能引導修行者在漫長的道路上不致迷失或懈怠,每一個心動念都能安住在正法上。

事前的體驗與家人的溝通

為了避免因一時衝動或對僧團生活不切實際的幻想而做出決定,發心出家者最好能在寺院中居住一段時間,親身體驗晨鐘暮鼓、誦經作務的規律生活。這不僅能檢驗自己的決心與適應能力,也能讓自己對佛法與僧團有更深入的認識。此外,獲得父母與家人的同意,在漢傳中國佛教的傳統中至關重要。這既是出家「輕遮」條件之一,也體現了佛教重視孝道與人倫的精神。辭親出家,需妥善處理世俗責任,透過耐心溝通,讓家人瞭解出家的殊勝意義與個人志向,爭取他們的理解與祝福,而非造成家庭的對立與煩惱。

成為僧侶的具體資格:遮難之律

佛教律典中的戒法為了維護僧團的清淨與莊嚴,確保僧眾能夠順利修行,對求度出家者的資格設有嚴格的規定,主要分為「十三重難」與「十六輕遮」。

重難(難事):指犯下嚴重罪行或惡事,或身心有重大缺陷者,這些情況通常會構成終身不得出家的障礙。

輕遮(遮止):指一些暫時性或可改變的障礙,一旦這些障礙的原因消除,便可獲準出家。

以下根據多份資料,將這些條件整理成表格,以利清晰理解:

類別

項目

具體內容與解釋

十三重難

1. 犯邊罪

指曾經受過比丘/比丘尼具足戒,但又違犯了殺、盜、淫、妄四根本重戒的人。

2. 破他梵行

特指侵犯、玷污了持守清淨戒律的比丘尼。

3. 賊心入道

未經正式受戒,卻冒充比丘、盜聽僧團說戒或參與僧團羯磨(議事),意圖竊取僧團利益。

4. 破內外道

原本信仰外道,後入佛門,之後又背離佛教重返外道,信仰反覆不定,破壞佛法者。

5. 黃門

指生理上有嚴重缺陷,無法正常行淫或無性徵者。古代分為五種,泛指先天或後天喪失性能力之人。

6. 弒父

殺害自己的父親。

7. 弒母

殺害自己的母親。

8. 弒阿羅漢

殺害已證得阿羅漢果位的聖者。

9. 破和合僧

指在僧團中製造分裂、挑撥離間,破壞僧團的和諧,是五逆重罪之一。

10. 出佛身血

以惡意傷害佛陀,使其身體出血。在佛陀滅度後,則指惡意毀壞佛像。

11. 非人

指鬼神、天龍八部等非人類眾生幻化為人形,意圖混入僧團。

12. 畜生

指由畜生道眾生變化為人形者。

13. 二形

指同時具有男女兩種性徵的陰陽人。

十六輕遮

1. 父母不聽

父母不同意其出家。

2. 負債未償

身上有未償還的債務糾紛。

3. 身為奴婢

仍為人奴僕,未解除人身依附關係者。

4. 身有官職

擔任政府公職而未辭去職務者。

5. 年歲不合

年齡未滿七歲,或年過七十歲;受具足戒者,須年滿二十歲。

6. 身體殘缺或患惡疾

如患有癩病、白癩、癲狂等嚴重傳染病或精神疾病,以及五官不端正、身心不健全者。

7. 曾為盜賊

曾是盜賊且惡名昭彰,未真心悔改者。

8. 衣缽不具

受具足戒時,沒有準備好三衣、缽、坐具等個人必需品。

9. 借人物品

借用他人的衣缽等物品來受戒。

10. 不知己名

連自己的姓名都不知道。

11. 不知師名

不知道為自己剃度的和尚(師父)的法名。

12. 教授乞戒而不乞

教授師教導如何請求受戒,但本人卻不肯開口請求。

13. 不肯自稱比丘

在受戒儀式中,不願意稱自己為比丘。

14. 穿著俗服或外道服及裝飾品者

穿著在家人的服飾、外道服裝或佩戴裝飾品參加受戒儀式。

15. 不度奴婢(重複)

此條與第3條義涵相近,強調必須是自由之身。

16. 教授乞食而不乞食

此條在某些版本中提及,指教導乞食儀軌而不願學習或實踐者。

這些條件的核心精神在於:出家者必須是身心健全、背景清白、意志自由的自由人。身心健全是為了確保能承受修行的艱苦;背景清白是為了避免將世俗的罪惡與糾紛帶入清淨的僧團;意志自由則是保證出家的動機是純正的,而非出於被迫或逃避。

剃度與受戒的嚴謹程序

通過了資格審核,接下來便要進入正式成為僧侶的儀式程序。漢傳佛教的僧人養成,通常需經過一個稱為「三壇大戒」的過程,這是一個完整而系統的傳戒儀式。

第一壇:沙彌(尼)戒——初入僧門

這是出家的第一步。求度者在找到一位具德的剃度師後,舉行剃度儀式,剃除鬚髮,穿上僧服,正式捨俗。隨後,便求受沙彌(男)或沙彌尼(女)十戒。受此戒後,即成為僧團中的「預備役」,開始學習僧團的規矩、威儀和基礎教理,為日後受具足戒做準備。

第二壇:比丘(尼)戒——得具足戒

這是整個出家過程中最核心、最關鍵的一步。唯有受比丘戒(男眾250戒)或比丘尼戒(女眾348戒),纔算獲得了正式的僧人資格,成為「具足戒」的僧人。受具足戒的儀式極為莊嚴隆重,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年齡:受戒者必須年滿20歲。

戒師:傳戒儀式必須有足夠數量的合格戒師,即所謂的「三師七證」,共十位大德一。

三師:得戒和尚(亦稱主師、主持和尚)、羯磨阿闍黎(主持儀式、宣讀表白文)、教授阿闍黎(教導威儀、審核資格)。 七證:七位德高望重的比丘作為證明人。這十師必須自身戒行清淨,若其中有犯戒者或人數不足,此次傳戒便會失效。

戒壇:儀式必須在專門設立的「戒壇」舉行,這是一個經過結界、清淨化的神聖場所。

具足戒儀式程序概覽:儀式開始時,往往寺院鳴鐘,將僧眾與受戒人集中到戒台殿。

請師:受戒人在引禮師的帶領下,禮拜三寶、戒師及僧眾,並念誦乞戒文,懇請諸位大德為自己傳戒。

問遮難:教授阿闍黎會將受戒人帶到一旁,單獨、隱祕地詳細詢問「十三重難」與「十六輕遮」的每一條。戒子必須誠實回答,若有任何一條符合,便會被取消受戒資格。

羯磨作法:若通過審核,教授師會向僧團大眾證明此戒子身心清淨。隨後,羯磨師會在大眾面前,再次公開詢問遮難,並開始進行「四白羯磨」。

四白羯磨:「白」即表白、報告。羯磨師會向僧團大眾報告三次,詢問是否同意為此人授戒。加上最初的一次宣告,共計四次。在每一次詢問後,若大眾默然不語,即表示全體通過。

戒體納受:當第四遍羯磨完成,大眾默許後,羯磨師便會宣告此人已得具足戒。在此莊嚴的時刻,受戒人便納受了清淨的「戒體」。儀式至此圓滿結束。

第三壇:菩薩戒——發大乘心

在受完比丘(尼)戒後,戒子會接著求受菩薩戒。這是大乘佛教的特色,旨在發起更廣大的菩提心,誓願為了度化一切眾生而修行成佛。菩薩戒的核心是「三聚淨戒」:攝律儀戒(斷一切惡)、攝善法戒(修一切善)、饒益有情戒(度一切眾生)。

現代道場的實際要求

隨著時代變遷,佛教道場在招收僧眾時,也將傳統戒律與現代社會的實際情況相結合,提出了一些更具體的要求。以台灣法鼓山僧伽大學的招生簡章為例,其報考資格就體現了這種融合:

基本發心:發心出家,有志弘揚漢傳佛法。

年齡限制:18歲以上,男眾42歲以下(役畢或免役),女眾40歲以下。這比傳統的60歲上限更為嚴格,旨在培養年輕、有活力的僧才。

學歷要求: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力,確保具備一定的學習與理解能力。

婚姻狀況:無婚姻契約。已婚者須先解除婚姻關係。

身心狀況: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社會關係:無任何訴訟、財務、情感等糾紛。這與傳統的「無負債」、「無官職」精神一脈相承,確保背景清淨。

語言能力:外籍生須具備中文聽、說、讀、寫能力,以便學習漢傳佛教典籍。

這些現代化的條文,實質上是將「遮難之律」的精神,用更清晰、更符合當代現代人的社會結構的語言加以規範,其核心目的依然是為了保障僧團的素質與修學環境的穩定,讓一個出家人的修行生活更有保障。

常見問題 (FAQ)

問1:出家一定要父母同意嗎?如果父母堅決反對怎麼辦?

答: 是的,在漢傳佛教的傳統與戒律中,「父母不聽」是「十六輕遮」之一,因此獲得父母同意是必要的條件。這不僅是戒律要求,也體現了佛教的孝道精神。如果父母堅決反對,建議不要採取激烈的對抗手段。應以最大的耐心和善意,透過自身在言行上的改變,讓父母感受到學佛帶來的正面影響。可以邀請他們參訪寺院、閱讀相關書籍,或請德高望重的法師、居士與他們溝通,逐步化解他們的疑慮與不安。出家是終身大事,因緣成熟至關重要,有時等待與善巧的溝通也是一個修行人的功課。

問2:出家後還可以還俗嗎?

答: 雖然出家的發心是終身的,但在戒律上,若因故無法繼續僧侶生活,是可以「捨戒」還俗的。這是一個正式的儀式,需在一位清淨比丘面前宣告自己捨棄戒律,恢復在家人的身份。然而,還俗應被視為非常慎重的決定。值得注意的是,歷史上對於女性是否能多次出家還俗存在不同說法,有的認為女性只能出家一次,但現代許多大德基於慈悲與平等的原則,認為這樣的戒法是平等的,應給予同樣的機會。

問3:為什麼對出家者的身體條件有這麼嚴格的要求?

答: 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一個出家人的修行是一條艱苦的道路,需要健康的身體作為基礎。僧團生活包含體力勞動(作務)、長時間的誦經、打坐等,若身患重病或有嚴重殘疾,不僅自身修行困難,還可能成為僧團的負擔。僧團的主要功能是弘法與修行,而非療養院。第二,出家人是三寶的代表,是眾生的榜樣。莊嚴的儀表(六根具足)能讓信眾生起信心與恭敬心,這也是攝受眾生的一種方便。因此,這些規定是為了維護僧團的整體運作和對外的莊嚴形象。

問4. 年齡超過標準(如60歲)就完全沒有機會出家修行了嗎?

答: 並不完全是。律典中對年齡的主要限制,是針對受「具足戒」成為正式比丘。一般來說,超過六、七十歲,由於體力衰退,不堪造事,不被允許受具足戒。但是,他們仍然可以出家,受沙彌戒,成為「老沙彌」,在寺院中隨眾修行、唸佛、作務。他們雖然沒有正式比丘的身份,但同樣可以在清淨的環境中安養心性,精進道業,為來生種下深厚的善根。

總結

綜上所述,出家絕非易事。它是一條始於深刻內省、立於堅固信願、依於嚴格戒律、行於莊嚴儀軌的修行之路。從發起出離世俗的決心,到通過「十三重難、十六輕遮」的層層檢視,再到經歷「三壇大戒」的神聖洗禮,每一步都體現了佛教對僧才培養的審慎與重視。

出家的條件不僅是外在的條條框框,更是對個人身心素質、道德品格與修行決心的全面考驗。它要求出家修行者放下個人的傲慢、習氣與私情,學會謙卑、勤勞、寬容與自制。圓頂受戒,並非修行的終點,而是一個全新生命的起點。自此,個體將融入名為「僧伽」的清淨海洋,肩負起傳承佛法、普度眾生的神聖使命,在自覺覺他的菩薩道上,精進不懈,直至圓滿。

資料來源

出家的條件與受戒的程序

05-05 求度出家的條件

沒那麼簡單! 出家的條件程序和儀式一個人要加入僧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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